行動電話與開車
 

 

大家都知道開車時不要用行動電話與人交談,這是非常危險的動作。

最近的美國保險雜誌(Insurance Journal),有一篇報導分析為什麼在車上駕駛時使用行動電話,會造成非常嚴重的失誤。該文分析一些實驗使用行動電話造成分心的效果,容易發生車禍。

用行動電話的交談,人們使用兩種功能,聽和說。這兩項功能干擾使用視覺的駕駛動作。同時有心理學家指出「思考如何說」和「說」需要比聽更多的大腦支援。聽與說之間交互反應是使用行動電話的基本動作,說較諸聽更易使人分神,根據直覺與經驗,如果用心描述一件事情時,大腦通常會用模擬的影像,然後再用語言表達出來,這樣的動作一樣會妨礙使用視覺的駕駛動作。在交談當中,如果發生爭辯,由於視覺動作的分心分神,更容易造成意外事故。

以上的實驗尚不包括一方面掌握方向盤,一方面用行動電話撥號碼或手持行動電話的危險動作。美國的高速公路交通及安全管理單位的統計顯示25%的汽車意外事故是分心造成的。

在台灣的行動電話早在2002年時,用戶每千人已經超過1,000戶,所以有超過23,000,000戶的行動電話,意即人人都有一部行動電話,幾乎每一輛汽車上都有行動電話,在車上使用行動電話成了習慣或者正常動作。在台灣的高速公路上,車速雖然不是非常驚人,但在高速公路上使用行動電話的人卻非常多。

在台灣開車打手持式行動電話罰3,000元罰鍰。騎機車打手持式行動電話則處罰1,000元罰鍰,1999年時期交通部做了一份統計,在高速公路上發生手持行動電話肇事者,不到全部交通事故的4%,在一般道路更不及2%,在2002年立法禁止行車使用行動電話後,因持行動電話而發生的交通事故中,受傷人數與立法前比較大幅減少,但死亡人數變化不大。

有趣的統計數字顯示,台中市的汽車手持行動電話交通事故件數最多,可能與台中市使用汽車的人數與頻率且市區車輛較其他縣市為多有關;在立法後的一年之內,平均每月因手持行動電話的有人受傷的交通事故約在5件左右,且無人死亡。由此可見,台灣的駕駛們技術高超,冒險性頗高,這也是大家仍然習於在開車時使用行動電話高談闊論的原因之一吧?

保險公司沒有規定因為使用行動電話肇事時,不予理賠,車主駕駛的生命較諸保險更為重要,3G時代來臨,用行動電話做的事情更多,為了寶貴的生命,奉勸大家除了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之外,應當加上「開車不打行動電話」,特別重要的事,可以在上路之前先通知對方,在多少時間之後再通電話,至少在高速公路上不要使用行動電話。

如果在車上、行駛當中非使用不可,請一定用免持行動電話的方式交談,交談時間愈簡短愈好。

2008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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