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淨損在營業中斷保險中所造成的影響

 

營業淨損是指被保險人在營業上造成的Net Loss,並非財務報表上的Net Loss,因為被保險人可能有營業外的其他收入可以補足,造成財務報表上是有利潤的,但是就本業而言,他們可能仍在虧損狀態。營業中斷保險就被保險人本業上的營業收入做保險利益,並不保障營業外的其他收入,例如賣不動產或是股票所賺取利潤,那些收入在發生地震、颱風、火災時,與被保險人的廠房、營業生財並無關連,所以保險公司不會賠償,大多數情況,那些收入在發生以上危險事故時也不會損失。

如果有營業淨損,英國人稱之為Net Trading Loss,保險公司會如何理算營業中斷保險的賠償? 營業中斷保險主要賠償兩個大項 (1) 淨利,即營業淨利,主業、本業所獲的淨利 (2) 持續費用,英國人稱之為Standing Charge,美國人稱之為Continuing Expense,如果發生淨損時,(這種情況多在公司成立的初期,所以為新成立的公司安排營業中斷保險,必須注意),第一項的淨利即不存在,反而因為淨損而降低第二項持續費用的賠償。在英國的保險單設計初期,非常重視淨損的問題,明確在保險單上約定淨損依比例扣除,依什麼比例? 依照持續費用在全部費用上所佔比例,因為有淨損即代表全部營業收入小於全部成本與費用,所以費用、成本是所有營業會計項目中最大的一項,保險公證人為了維持保險賠償原則(簡單的說即是保險公司不想賠給被保險人比他在事故發生後損失更多的錢),必須扣掉被保險人的部份營業淨損,意即危險事故即使沒有發生,也會損失的錢。

但是這種作法這些年又有修正,英國的新版保險條款有些規定扣掉所有的營業淨損,不按比例,這種作法似乎對被保險人不甚公平,設想如果營業淨損的形成是原、物料突然大幅漲價,而原、物料並非持續費用,如果淨損全部從持續費用中扣除,而非比例扣除,被保險人顯然吃虧大了。

無論是保險的消費者、保險顧問或是保險公司核保人,請花些心思了解營業中斷保險安排時的營業淨損問題,否則買了保險或賣了保險,一旦發生理賠事故,造成被保險人的利益損害,可是保險界共同的恥辱。
 


February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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